有好一陣子,琳賽蘿涵是我交友的最低標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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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選前夕通常會比較激進,自行換路線變成民主部落客,不過還是得發一些廢話照顧老弱婦孺。25歲以前,交朋友都會拿琳賽蘿涵(Lindsay Lohan)當標準,喜歡才能繼續深聊下去。

昨天跟同事聊起她,忍不住再去youtube聽一次《Rumors》,沒想到琳賽的官網已關閉,臉書最近一次更新是六月份,非常擔心。上週看了艾美懷絲(Amy Winehouse)紀錄片,看完簡直悶到我一路回家都維持在西施捧心的狀態,超級難過。

希望琳賽要好好活著,可以的話再多演些電影,大爛片也沒關係,只要看到人在動就很開心了。我已經失去艾美,沒辦法接受另一個精神指標消失。好怕跟18歲以下的阿弟仔阿妹仔聊起琳賽羅涵有多辣、有多壞,一切的一切多有態度,會像是老兵在跟孫子講823砲戰,像條死魚。

當2004年《Rumors》一推出,我天真以為琳賽蘿涵要加入小甜甜跟克莉絲汀的戰局,沒想到跟前閨蜜派莉絲希爾頓(Paris Hilton)同款命,像是燒一半的劣質仙女棒在樂壇一閃而過,停在一個莫名其妙的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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