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高中三年我卯起來打工,一滿十六歲就急著翻開報紙求職頁,用禿鷹獵食雛鳥的眼神,掃瞄所有關於「兼職」、「假日工讀」字眼,電話挨家挨戶地打,隨時準備面試。好不容易被一家中餐廳錄取,之後做過咖啡廳、KTV、銅盤烤肉、港式飲茶,體面與否從來就不是我挑工作的原則,只要 有人肯用我,能脫離父母的經濟掌控,我都願意試試。
某次,碰到父親的老客戶來吃飯,回家後母親回了一句:「不知道的 人,還以為我們家境多差。」受不了情緒性的言語,更加深信唯有弱化父母的角色,我才能夠真正獨立。
「養你那麼大講個兩句都不行,有本事就滾出去。」
「不用你養,我自己會想辦法,有能力的時候我會盡快搬走。」
又一次激烈爭吵,動不動就要把我趕走,高三升學我刻意挑北部學校,離家越遠越好。放榜當天,興奮到在房間內又叫又跳,終於如願以償不用再寄人籬下。在台南的最後一天,家裡的生意得顧,父親走不開,是母親跟表姊開著自家小客車,行李廂塞滿雜物,我抱著電腦主機跟一床棉被坐在後座,看著窗外景色漸漸從農田拔出高樓,未知的生活是多麼令人期待。
一會兒抵達校外宿舍,幫忙把整車的雜物搬上四樓之後,母親站在房門口盯著我一一拆箱,我要她早點回家。
「媽,你們趁著天還亮著,趕快回家,晚上開車很危險。」
「那……我們要走囉。」
「好,我自己可以的。」
「想家的時候就往南方看。」
聽得出來母親用玩笑掩飾不捨,急著把她們送到門外,站在陽台揮著手,目送離開。看著車繞下山路,慢慢消失在視線,我深吐了一口氣,分不清是輕鬆,還是不安,家終究是離開了,要回去也很難了。某次家族聚會,表姊才說出那天上車之後,母親就把頭一直別過去,抓著腿上的包包緊盯著窗外,從後照鏡看到她一路上眼淚沒停過。
孩子能夠獨當一面、財務自主,對父母是莫大的安慰,但連情感不想要依賴,開心難過也不願意分享,卻是一種冷暴力。我努力掙脫上一代的束縛,卻沒想過他們也被上一代束縛著,不熟悉同理相讓。忙著賺錢撐起更好的生活,能夠生養後代是努力生存的回饋,只曉得一味的給,毫無技巧的給。父母給的,不是我想要的;但父母要的,純粹是希望被需要,這我連想都沒想過。

太習慣得到,會豢養出任性的巨獸, 反過來對已到手的好處斤斤計較。
總覺得外頭的人給得了溫暖,家裡更待不住,不願父母特地為我做什麼,不想要也不需要。若有人問起,她總會形容我是在台北工作的二兒子,平時很少回來,聽起來多疏離啊。
成年人總有扛不住的時候,失業又被朋友背叛,狀況最不好的那年是母親先發現異狀,打電話要我搬回去,再怎樣都仍然有個家可回。沒料到從十六歲就想逃離的地方,卻變成最安穩的避風港,繞了一大圈,最後發現父母仍在原地等我,從未離開。那段住在家裡的時間,爸媽固定每天準備三餐,把衣服摺好放在床頭,半夜見我房間燈還亮著,會走進來假裝拿東西藉關心,我們在各自的角色裡慢慢活了過來。
對家裡始終有著誤解跟虧欠,每次回家不忘帶著一堆保養品、香水、包包孝敬母親,她總是笑咪咪地收下,最後我發現禮物都被收在梳妝台抽屜,連拆都沒拆過。我這才懂,原來不被需要是變相的情感剝奪,好像硬生生把心頭肉給拽下來,好痛、好痛。
物質給予的力量遠不及情感交流,真正愛一個人是不會想從他身上得到任何東西,反而拼了命想給。家人更不例外。
對她來說,最棒的禮物是我總賴著她。難得回家還特地早起,硬跟著去菜市場,在常去的老攤付完一碗魚羹跟碗粿的錢,像個大人似地說待會再來帶我。睡前,從行李抽出一件新買的襯衫問她好不好看,戴起老花眼鏡幫我把每顆扣子縫緊,邊縫邊唸:「連縫扣子都不會。」像是還住在一起那樣。
本文收錄在《絕交不可惜,把良善留給對的人》一書。

絕交,代表重新開始的決心。
十年人際關係悔過書,有割捨、和解與彌補,
55篇重塑自我的處世準則,
從此擺脫損友磁鐵,建立不再糾結的關係守恆定律。
成人的世界裡,得要帶點刺勇敢前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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